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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


  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
  第一节 基地建设

  1、农业标准化基地的概念

  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是指基地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要求,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现行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农业生产基地。标准化基地是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在农业生产环节实践农业标准的主要手段,也是从源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。

  2、基地建设的原则

  按照专业化生产、产业化经营的基本要求,以标准化生产为手段,从放心农产品、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生产抓起,建立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,带动面上标准化工作的开展,逐步实现全部农业生产的基地化、基地的标准化。

  3、农业标准化基地应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

  (1)基地环境(土壤、水、大气)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;

  (2)种植区域相对集中连片,并具备一定规模;

  (3)所种植的作物有现行标准可循,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;

  (4)基地管理体系、管理制度及服务体系比较健全;

  (5)产品出口率或商品率高、市场份额大;

  (6)生产放心农产品、无公害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;

  (7)实行产业化经营,龙头连基地,基地带农户;

  (8)经营管理有独立的法人;

  (9)基地产品有注册商标;

  (10)十是当地政府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,有相应的标准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及有关配套政策措施。

  综合上述条件,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要求:

  一是强调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区域化,使基地尽可能成方连片,形成规模。二是强调对生态环境的检测,对大气、土壤和灌溉水不符和标准的,不准列为生产基地。三是在基地管理上,重点强调了生产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,严格控制化肥、农药的使用量,禁止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;推行了农资供应、病虫害防治等几统一服务,特别在植保环节,大力推行了联防联保制度。四是在运作模式上,积极探索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运行机制,推广“企业+基地+农户”、“市场+基地+农户”或“合作组织+基地+农户”等运作模式,促进基地生产、管理、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良性循环。

  第二节 基地管理

  1、基地环境管理

  要依托农业环境监测机构,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,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。通过对产地土壤、水、大气进行连续的监测与评价,控制外源污染物、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,并提出净化环境措施,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要求。

  2、基地农业生产资料管理

  严格执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、《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。加快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农药、兽药、渔药新产品及其使用技术的推广。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农药,鼓励使用生物农药。定期对产地生产资料监督检查,适时公布一批禁用和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品种和范围。要通过建立基地生产资料专卖点,逐步实现生产资料统一供应、统一使用。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。

  3、基地生产过程管理

  农业标准化基地要全部按有关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和管理。通过建立基地检测设施、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、建立田间管理档案等措施,建立基地质量控制体系。要建立由技术负责人、质量检验员和田间档案记录员组成的质量保证工作组织。组织宣传已有的农药、兽药、饲料、肥料等合理使用准则,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、合理、有效使用,包括选择施药期、施药方式、施药剂量、合理混用等。加快病虫综合防治、生物农药、生物肥料等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实施。选用优良品种,增强作物抗病虫能力。完善动植物疫情测报体系,加强对产地植物病虫害、动物口蹄疫、禽流感等疫情防治;加强动植物检疫、诊疗、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
  从实践中看,经过近两年的努力,我省的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,各基地都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、技术小组,制定了实施方案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确保按技术规程操作,运作效果很好。到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80个,基地面积达到2606万亩;建立放心农产品基地730万亩,无公害产品基地641万亩,绿色食品基地131 万亩,有机食品基地29.2万亩。